驻报全媒体记者 张新成 通讯员 蒋军华为进一步增强“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日前,西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西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积极组织执法力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设置、谁清理”的原则,督促在辖区县乡道路上非法设置跨路龙门架的广告公司和个人依法拆除。拆除过程中,执法人员对相关路
被抄牌后,车主可以在 5分钟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处理结果仍然不服,车主可以到所在辖区的交警大队指定接待部门进行申诉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