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公职律师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的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如果申请人所在单位为省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人大机关,则直接向省司法厅提出申请。市(州)司法行政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同意后上报省司法厅。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