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节百科
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变化 !石家庄最新通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9 15:14:00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业务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防范住房公积金业务风险,强化资金安全管理,现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业务进一步规范如下:

职工申请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现买受人(含配偶提取、代际互助提取情形)须在取得该套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