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一起买卖代写代投项目申报材料违规行为处理的通报
琼科〔2025〕85号
洋浦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东方雨虹”)作为承担单位、姜殿正作为项目负责人,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作为参与单位,申报我厅2025年重点研发公开征集项目《绿色环保的低表面能船舶涂装防污涂料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下称《示范项目》),并签订《海南省重点研发项目任务书》。项目起止时间为2025年2月19日至2028年2月18日,省财政支持额度246万元(尚未拨付)。该项目申报立项过程中存在买卖、代写、代投项目申报材料等违规行为,我厅依法依规作出了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东方雨虹及其主要负责人王建违规问题
2024年6月14日,东方雨虹(王建为法人代表兼总经理)与海南星荧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星荧公司”)签署《咨询顾问服务委托代理合同》(下称《代理合同》),约定《示范项目》申报材料代写代投及资金支付事宜;《代理合同》签署前,东方雨虹及其委托代理人接受并配合星荧公司完成了项目申报相关工作。此外,东方雨虹还存在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管理失职等违规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下称《科技进步法》)《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下称《19号令》)《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下称《规则》)等,给予东方雨虹下述处理:撤销《绿色环保的低表面能船舶涂装防污涂料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项目立项,公开通报批评,禁止3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给予王建下述处理:公开通报批评,取消3年内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管理资格,禁止3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
二、星荧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建新违规问题
2024年6月14日,星荧公司与东方雨虹签署《代理合同》,约定《示范项目》申报材料代写代投及资金支付事宜;《代理合同》签署前,星荧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杨建新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代写代投申报材料等主要义务,东方雨虹公司及其委托代理人接受并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依据《科技进步法》《19号令》《规则》等,给予星荧公司下述处理:公开通报批评,禁止2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给予杨建新下述处理:公开通报批评,禁止2年内承担或参与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学技术活动,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数据库,相关违法违规材料移送海南大学。
三、姜殿正违规问题
姜殿正(原东方雨虹职员,项目立项前已从东方雨虹离职)在上述《代理合同》的委托代理人一栏签名并具体经办该合同的签署。姜殿正积极配合调查,具有从轻、减轻情节。
依据《科技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则》等,给予姜殿正公开通报批评处理。
上述问题暴露出有关单位履行法人主体责任不够,对科研人员诚信教育和管理缺位,对项目申报管理把关不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将持之以恒抓好科研作风、学风和诚信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行为惩处力度。从事科学研究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单位要切实扛起法人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科研人员的教育引导和管理监督,主动发现、严肃处理科学技术活动中的违规行为。广大科研人员要自觉践行科学家精神,珍惜学术声誉,恪守科研规范,坚守诚信底线,强化责任担当,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贡献力量。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1日
来源:海南科技